惊鸿 发表于 2007-9-7 13:10:00
|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 第三条 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、道德教育、文化教育、纪律和法制教育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、共产主义的教育,提倡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的公德,反对资本主义的、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。 …… |
惊鸿 发表于 2007-9-7 12:57:00
| 素质教育是指,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,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,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,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,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。 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。它体现了基础教育的性质、宗旨与任务。提倡素质教育,有利于遏制目前基础教育中存在着的“应试教育”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,有助于把全面发展教育落到实处。从教育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要求看,素质教育势在必行。这是我们基础教育改的时代主题和紧任务。 …… |
惊鸿 发表于 2007-9-7 12:51:00
| 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基本为四等七级,直系旁系齐全,相互沟通衔接,已形成多种形式办学的格局。四等是指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,七级是指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高等专科教育、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。支系旁系齐全、相互沟通衔接是指我国普通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系统完善,不仅构成纵向升迁系列,而且三种教育亦可横向沟通。近十年来,形成了公办、民办、公立民办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。1986年,我国政府首次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,为提高国民的素质提供了法律保障。 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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